国家版权保护中心,对版权登记的作品是有要求的,不是每个作品都可以进行版权登记的,其中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 1、企业的哪些作品可以进行版权登记?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着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2、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为舞台演出而创作的作品,如剧本。(戏曲剧本、话剧剧本、歌剧剧本、舞剧剧本) 5、曲艺作品:相声、单弦、评书、笑话、快板书、山东快书、京韵大鼓、京东大鼓、西河大鼓、河南坠子等形式的说唱脚本。 6、舞蹈作品:舞蹈动作的设计和程序的编排,可以用文字或者其他特定方式记录下来。如用舞谱的形式表现舞蹈作品。如“定位舞谱法” 而且在进行版权登记的过程中,也需要提交很详细的资料,版权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主要有以下所有: 1、针对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进行版权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2)申请书(参考附件:《作品自愿登记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书》)与作品说明;(参考附件:《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自愿登记说明书样本》) 3)委托书 4)受托人的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 5)作者的身份证、工作证原件与复印件; 6)作者对版权归属的说明或协议的原件与复印件; 7)作品原件与复制件; 8)权利保证书(注):作者或其他着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1)作者身份证明文件,即身份证或户口登记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作者签名;2)如果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为着作权人,还要提供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3)如果是委托作品,还要提供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4)如果是合作作品,还要提供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及各合作作者签名的身份证明复印件。5)如果是继承人为着作权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签名)。